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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制度已破产,农二代们何处为家?

    信息发布者:hzk51477768
    2017-05-23 16:34:27    来源:农地圈   转载

    一、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是半拉子工程

    一户一宅是中国农村宅基地的最大特点。当时制定这个政策出发点也是很好的。

    农村宅基地首先是保障农民的居住权利,居有其所。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出台一户一宅是很有必要的。

    但其实当时的政策并没有制定完整,或者说只制定了一半。

    因为当时只制定了宅基地的申请和持有,也就是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必须是村集体成员,并且名下没有宅基地,其实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基本上是免费的。

    之所以说农村的宅基地政策是半拉子工程,是因为并没有明确宅基地的退出制度,在实际过程中宅基地也少有退出的案例。

    二、农村已无宅基地可分?新人怎么办?

    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从建国后基本上就制定下来的。到现在为止已经68年过去了。由于我国实行了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。不仅有18亿亩的耕地红线。55亿亩的种粮红线。在这种制度下,农村的宅基地显然不是源源不断的,想要多少就有多少。

    这样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,由于农村宅基地只新增而没有人退出,且上面又有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卡住。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就是农村没有新宅基地可以分了。因为农村的建设用地都已经分得差不多了。

    对于新人而言,要么是新申请(难于登天),要么是集体成员之间买卖,要么就只能努力去城里买房,剩下的就只能跟老人聚在一起了。

    三、八亿农民在眼睁睁的看着农村宅基地改革,改革只有给农民做加法一条路。

  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个目标缺一不可。

    (1)切实保障农民居者有其宅。尤其是对新生农民农二代农三代的居住权利的保护。

    (2)赋予农民财产权。随着经济的发展,人们对宅基地的诉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居住。因此农村的宅基地改革必须切实考虑农民的这一实际需求。

    (3)必须建立农村宅基地的退出制度。改变以前农村宅基地只分不减,建立农村宅基地有进有出的合理制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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